8月1日起我省將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建筑工人實名制
日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通知,明確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
通知強調,建筑工人實名制是指建筑企業通過單位和施工現場對簽訂勞動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實身份信息對其從業記錄、培訓情況、職業技能和出勤情況等進行綜合管理的制度。各地要明確建筑企業管理職責,健全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機構,加強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要完善建筑工人培訓鑒定機制,做好建筑工人勞保費用返還工作,規范建筑工人工資支付方式,健全建筑工人培訓管理制度;要建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平臺,做好該平臺的數據采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建筑企業應規范實名制管理方式,強化建設工程項目現場實名制管理,及時采集并上傳施工現場建筑工人實名制基本信息;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筑企業和施工現場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實名制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相關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對未按規定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單位或個人應予以糾正、限期整改,對不良行為進行公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嚴禁各地借推行實名制管理指定或暗示建筑企業采購指定產品,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增加企業額外的負擔。
此外,省住建廳將對全省的建筑工人實名制運行狀況實行動態監督管理,隨機抽查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并將抽查結果予以通報。有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